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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信息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10-07-23  浏览次数:73

盐文广新办〔20109

 

 

关于加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信息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局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做好信息工作,加强对我市文化广电系统重大工程、重要项目、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的宣传,交流工作经验,畅通信息渠道,增强宣传效果,现就加强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信息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重视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信息工作。信息是一种资源。信息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具有为领导科学决策,加强情况交流,推广典型经验,指导和推动各项工作的作用。各地、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信息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强化信息意识,增强做好信息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加强信息工作队伍建设,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具体负责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信息工作,把信息工作列入重点工作范围抓细、抓实、抓出成效。

二、认真办好《盐城文化广电网》。为加强信息工作,加大文化广电事业发展的宣传力度,我局通过整合文化广电网络资源,于7月开通了《盐城文化广电网》(网址:ycwgx.gov.cn)。该网站主页设有工作动态、政务公开和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栏目;子目设有艺术舞台、社会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博览、市场管理、传媒管理、新闻出版、文化产业、文广科技、政策法规等,覆盖全局性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盐城文化广电网》平台,及时报送和发布各类信息,宣传各地文化广电建设的成就和经验,展示我市文化广电建设的风采。为办好《盐城文化广电网》,市局机关各处室对口负责相关栏目的信息报送,保证栏目内容及时更新。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市局各直属单位要根据各个时期的形势发展和工作重点,认真组织人员定期、定题落实信息采写任务,有针对性地撰写动态信息,及时报送《盐城文化广电网》编辑部,以便在第一时间内反映各地、各单位的工作动态、具体的工作经验和做法。

三、确保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数量。及时、准确、全面是保证信息质量的基础。各地、各单位要全面提高信息工作水平,报送信息要突出重点,既要保证数量,又要注重质量,及时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上级领导机关关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的重要决策情况,文化广电建设重大举措、业务工作动态和文化活动情况及改革创新的经验、做法反映出来,为领导掌握工作动态,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加大信息工作考核力度,坚持量化分解原则,实施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制度。各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机关各处室和市局直属单位每月向局办公室报送信息不少于5篇,被《盐城文化广电网》采用的信息不少于3篇,被省、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采用的信息不少于1篇。

四、规范信息报送程序。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信息工作要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让信息工作在推动盐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大发展大繁荣中发挥积极作用。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把好信息审查关,报送的信息必须真实,具有正面引导作用。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名义报送的信息或反映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的信息一律由市局办公室扎口报送。

五、实行奖励制度。为调动各地、各单位做好信息工作的积极性,对信息工作实行奖励制度。凡被《盐城文化广电网》采用的信息均给予一定稿酬。对市局机关工作人员继续实行双稿酬制度,凡反映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成就的新闻类稿件,被《人民日报》、《新华日报》、《中国文化报》、《中国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报》、《中国文物报》、《江苏文化周讯》、《盐阜大众报》、《盐城晚报》等采用的,一律按稿酬的13倍实施奖励;对采用信息多的单位、局机关处室和稿件质量好的作者进行通报和奖励。

为提高信息传送效率,请信息撰稿人用电子邮件向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报送信息。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信息专用电子信箱为:wh6660466@163.com

 

 

 

 OO年七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信息工作  通知                    

  盐城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 2010723印发

                                           共印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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